《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朝阳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全系统学习、多角度宣教、深层次落实三项行动,做到学用贯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全系统学习,凝聚共识
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通过编印专题学习参阅、开展交流研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相结合,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推动落实。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培训、干部讲坛、专题研讨等形式原原本本、逐条学习《条例》,推动学习教育延伸至社区(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多角度宣教,营造氛围
在朝阳纪检监察网、“清风朝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栏,集中推送中央媒体、市纪委市监委发布的系列评论、图解、微视频等内容。将学习宣传《条例》与贯彻落实市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相结合,通过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做实做细严管严治,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深层次落实,知行合一
强化自我约束管理,对标《条例》认真检视“灯下黑”问题,围绕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等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下一步将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重要措施使用、涉案财物处置、审查调查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等方面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合力,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文/孟祥微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