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市新建区纪委监委坚持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紧盯重点环节,突出全程管控,有力促进涉案财物监管工作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和效果。
新建区纪委监委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以办公室为主,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避免出现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同时,严把涉案财物入库、保管、处理三个“关口”,实行收缴、登记、保管、处置四分离,明确专人负责涉案财物保管工作,逐案设立明细账,做到一案一档、账明物清。此外,积极开展专项督查,案件监督管理室不定期对涉案财物的存放情况、规范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通讯员李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