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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第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0 06:01:45 作者:admin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第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7日至7月23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1年9月28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向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思想自觉

  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市委要求上来。迅速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坚决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动员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共识,增强了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首善标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巡视整改政治担当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成员的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协调督促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调度会,围绕分解整改任务、定实整改措施,分别与各业务口的同志一起研究整改工作,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检视,一条措施一条措施把关。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逐个制定分项整改方案,站到一线、全程紧盯。驻局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监督。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职尽责,不推脱、不回避,形成责任清晰、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链条,为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巡视整改精准发力

  确立了“立行立改、挂账销号、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研究制定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视整改方案》,围绕市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逐个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每项任务都由局领导牵头负责、落实到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项明确了完成时限。各处室、事业单位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再分工、再细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体系。局党组把推进整改落实与提升人力社保工作质量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地把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深化改革、融入日常工作,抓住巡视整改的重要契机,研究解决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地

  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较真碰硬,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督促推进,对各处室、单位巡视整改工作统一调度、把关指导,持续跟踪督办。坚持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对可以马上解决的具体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情况相对复杂、解决起来需要一定周期的问题,逐个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分阶段制定计划,倒排工期、把控节点、定期对账,一环扣一环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在巩固成果和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整改实效。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把“人、事、因、制”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原则,从思想、制度、机制和作风入手,把整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同整改其他关联问题相结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相结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有反复性、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等形式,对涉及制度性整改的,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做到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完善一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全面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深入研究、持续发力,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决有力推进巡视整改问题、责任、任务“三清单”落实。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其中一项具体措施涉及出台政策,按巡视整改计划拟于2022年6月份出台。同时,修订和新制定相关规章制度65项。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以首善标准推动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一,坚持学以致用,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根铸魂。坚持从落实学习制度严起、从理论学习抓起,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思践悟,切实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1.扎实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照《北京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的实施办法》,根据市委《2021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落实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家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会前理论学习和专题发言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力增加学习的频次、提升学习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技能大赛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我市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要求,制定“首都育才工程”,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登攀”培育计划和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计划,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局党组带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推进2022年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交流研讨,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聚焦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国家社保制度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促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4.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情况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对于上级部署的学习教育任务,在做计划、提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并把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先进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确保学习教育实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面部署学习教育任务,跟踪了解基层党组织推进情况,专门成立9个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对局内45个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指出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第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新时代就业质量。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化“就业是最大民生”的认识,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聚焦就业领域突出矛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制定实施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措施,狠抓根治欠薪五项核心制度落实,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着力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1.制定和落实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标对表国家层面政策要求,在深入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公布实施;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政策解读和动员部署,统筹推进配套细则和经办流程的制订等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研究起草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企业的书面协议示范文本,推动制定行业规范和劳动标准,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2.统筹协调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发挥市根治欠薪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多元共治,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制度为重点,制定实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方案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清单(即“一方案三清单”),出台实施《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推行“全流程管理、全环节管控、全周期联动”管理模式,组织开展冬季专项行动,狠抓拖欠工资诉求办理,确保欠薪案件及时动态清零,切实守住“劳有所得”底线。2021年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7649件,为2.1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58亿元。

  3.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坚持就业导向,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行业培训政策补贴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组织开展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落实情况、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切实服务和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

  4.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整合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创业资源,形成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合力。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取消了贷款对象户籍限制,将个人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将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由1家扩展至14家,实行“审核无纸化”“全程不见面”经办服务模式,2021年全市新增参保创业单位6.58万余户,带动就业岗位32.97万个。

  第三,坚持系统谋划推进,着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七有”“五性”,主动对接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群众需求,持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自谋职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推进基于第三代社保卡的民生卡建设和人力社保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着力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织密扎牢社保“安全网”。

  1.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以案例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并通过开通线上线下申报渠道、整合申报环节、开展大数据比对、推行告知承诺制等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压缩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及时向遗属待遇申请人支付待遇。同时,以“接诉即办”群众诉求为抓手,及时对接国家部署,梳理人力社保领域相关政策,及早研究、及时出台落实举措。

  2.完善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将我市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制定印发《关于扩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目前全市有近29万人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同时,适时对政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及时调整优化,切实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推动人社系统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开展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加强同人社部和我市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梳理并建立人社数据目录,推动实现“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同时,积极推进基于第三代社保卡的民生卡“多卡合一”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梳理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人社领域65项社保卡应用场景,持续推动社保卡跨省通办服务。

  4.加大社保基金和补贴资金监管力度。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同,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和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专项工作,强化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着力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和补贴资金安全。

  第四,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人事人才工作职能。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对人才工作的要求,对接国际科创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人才服务保障能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切实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率先建成高水平人才高地做出应有贡献。

  1.提高京津冀协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政策实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通知》,调整准入门槛、精简申报材料,创新实施“认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优化“三地协同标准”等级评定流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标准进行宣传,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贯标意识和等级评定的积极性,促进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强化政策评估机制的落实,政策出台实施后适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提高政策的实效性。

  2.推动人才引进工作落地见效。出台《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对“两区”建设重点落地项目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印发《关于为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赋权的通知》,将引进高校毕业生行政确认权下放至自贸区所在的区。同时,聚焦“两区”园区企业实际需求,坚持市区联动、政企互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和政策落实情况,提高政策服务精准性,发挥引进高校毕业生、博士后以及积分落户等人才政策的导向作用,为“两区”建设聚集大批优秀人才。

  3.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市场化引导力度。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市场供需状况,编制完成并发布本市“两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1年版),大力开展全媒体宣传,为人才在求职发展、提升技术技能等方面提供指引。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办法(试行)》,建立国家、市、区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体系,鼓励有条件有需要的区建设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建市级和国家级产业园。征集“猎十条”第二批人才选聘项目清单岗位,适时组织召开猎头引才座谈会,为用人单位精准对接猎头机构,选聘急需紧缺人才。

  4.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加大对科研人员工资分配的激励力度,深化科技、教育、卫生医疗、宣传文化等领域薪酬制度改革和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现优绩优酬,进一步提升人才获得感。

  第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扎紧风险防控“安全网”。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强化“首都安全无小事”的政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隐患,牢牢守住事业发展安全底线。

  1.严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技术监测,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2.完善失业风险监测研判机制。利用社会保险参保数据筛选重点关注企业,纳入失业风险监测体系,持续跟踪各区、各行业重点关注企业就业变动情况,进行多层次监测研判并划分预警级别,对重大失业风险进行预警。同时,将失业风险监测预警数据提供给相关单位,为开展风险排查和提前介入处置提供支持,切实防范规模性、系统性失业风险。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责和党组书记讲党课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

  第一,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1.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工作。制定和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体系,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建考核和书记述职工作,综合考核情况给各单位评定“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把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形成奖优罚劣的导向。

  2.切实增强干部教育管理实效。认真落实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蔡奇同志的讲话精神,组织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传达学习上级下发通报、发布“以案说纪”典型案例、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指导各单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抓好重要节日廉政教育,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或抽查,提高日常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切实守好法纪底线。强化执纪问责的严肃性,夯实各单位“一把手”管理责任,把抓班子带队伍、管业务管思想作为重要职责,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所在基层党组织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在评优评先、干部晋级提拔时“一票否决”,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3.持续推进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及时进行流程再造,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培训指导,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二,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震慑作用,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管党治党更加严、实、硬,着力提升监督质量。

  1.加强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紧扭住“关键少数”,制定印发我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运用权责清单强化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单位对巡视、审计有关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加大内部审计和专项审计力度,修订完善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2.坚持从严监督执纪。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后,驻局纪检监察组立即对指出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案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按规定进行了相关处置。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线索案件进行梳理复核,修订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工作的标准、程序、要求。

  3.加大对基层纪检机构督导指导力度。2021年9月,组织全局115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开展为期2天的集中业务培训。形成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机关纪委联合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制度并长期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三家副局级单位纪委参加的纪检工作联席会,提升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

  4.提升基层办案能力。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办理情况的沟通交流和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及时作出处分决定,并做好处分落实、收缴违纪款等工作。制定建立健全纪检工作贯通协同、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机关纪委、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纪委的协同配合。加大“以老带新”、“以案代训”培训力度,从基层单位陆续选派纪检干部到驻局纪检监察组锻炼,以“实战”倒逼能力提升。

  第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局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全面领导,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推动事业单位以党的建设引领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局党组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定期听取局属事业单位汇报,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库建设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组织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向局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通知》,指导局属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全局各单位特别是局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等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第四,健全防控举措,防范政府采购廉洁风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工程项目结算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抓住政策制定、审批监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关键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纪律约束,严密防范政府采购廉洁风险。

  1.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审核,从源头和事前控制入手,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修订印发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对局内开支各单位监督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定位、承担能力承接相关工作。加强机关招标管理,从严把控政府采购资格条件,依规设立招标单位评价标准,优化招标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2.加大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运用内部审计机制,将招投标工作纳入内部审计检查范围,对重点项目实施内部审计检查,强化内部监管。组织财务、基金监督、机关纪委等部门抓好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的全程监管,不定期开展检查或抽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进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第五,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深化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确保精准施治、取得实效。

  1.加强请销假和差旅费管理。指导和督促局属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请销假办法,严格请假审批,做到考勤有记录、请假有记载、公示有留存。修订完善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局属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报销流程,严格差旅费管理。

  2.进一步精简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精准确定参会单位范围,减少大范围会议频次。印发《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全局上下举一反三,严格控制调研、会议规格和发文数量,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局党组积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任职回避、离任审计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带好头、做表率。

  1.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梳理党组相关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遵守末位表态等要求。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的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培训和督导,强化对基层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考核和结果运用,推动制度落实落地。

  2.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利器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认真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刀刃向内,直面问题,深入思想交锋,切实增强“辣味”。从严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和提醒监督,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坚持追根溯源、一针见血开展批评,面对面提出批评意见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敞开心扉、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3.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质量。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抓好议题研究论证,要求各单位在上会前加强调查研究,做到“三必须”,即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公开征求意见、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必须开展合法性审查;“三同步”,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经办流程同步上会,并将会前酝酿情况通过附件形式体现在会议材料中,进一步加强集体决策合法合规性和科学性。

  第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夯实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和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干部考察考核,坚持按用人标准和程序办事,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作为选人用人的必备环节,从严把好干部录用、进京审批、选拔任用关口,严格执行公告发布、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干部录用程序,做实做细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职等环节工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2.抓好干部日常培训。制定和落实局2021-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统筹教育培训资源,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量身定做”培训项目,满足干部个性化、多样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干部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印发《关于严禁工作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通知》,重申严格遵守公职人员不得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从严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加强对各单位证件集中保管情况的动态监管,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管理的实效。

  第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和落实党建考核和书记述职工作机制,抓好党建责任在基层落实落地,形成上下联动、全局合力抓党建的良好格局,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抓好上级党建工作部署在基层的落细落实。对党中央及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着眼推进人力社保各项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落实措施。对于上级下发文件,第一时间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不搞简单转发,在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基础上提出相关要求。加强下发文电管理,对于需要下发的各类文件,安排专人进行登记。文电下发后,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纠正存在问题,确保上级要求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2.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抓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坚持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支部会议记录等工作抓起,组织2021年底党建工作考核,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规范,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3.切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针对干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抓好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健全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动态增补调整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委员分工情况及党支部换届选举进行了摸排,对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内职务情况进行动态实名管理,监督指导书记、副书记出现空缺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增补调整。

  4.严格抓好党费收缴规定落实。严格落实党中央及市委要求,进一步改进全局党费收缴工作,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自2021年10月起均按月收缴党费。专门组织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培训,系统学习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政策。加强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2020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已在局OA公告栏进行了公示。

  5.统筹抓好支部建设、人才和群团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工作,把基层党支部建设、人才工作、群团组织建设等列入局党组议事范畴,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等单位工作汇报,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面临的矛盾问题,推进支部建设、人才和群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继续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本兼治、长抓不懈,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与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理论创新成果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把系统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力推进首都人力社保事业创新发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首都人力社保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着力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人力社保工作的生命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为推动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持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敢担当、善作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力社保干部队伍。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人力社保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现、研判、处置能力,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

  (三)着力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上下功夫。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委员发挥好党内监督作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严的主基调成为常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好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教育提醒和管理监督,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着力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的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四)着力在推进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建党百年为新起点,进一步激发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以敢担当善作为的勇气、改革创新的精神奋力开创首都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新局面。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政策,着力抓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欠薪、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等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各项工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落实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抓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等改革工作的落实,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标准,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聚焦率先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服务“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切实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智慧人社”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接诉即办”等工作,着力提升人力社保服务效能。

  (五)着力在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对党忠诚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常抓长、抓出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带动各级党组织抓具体、抓深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对普遍性的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因”、除“病根”,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加以改进和完善,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同时,坚持把科学的制度规范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察惩处结合起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3161237,6316786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邮编:100050;电子邮箱:majiayan@rsj.beijing.gov.cn。

  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5/t20220518_77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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