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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0 05:50:03 作者:admin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7日至7月23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视。9月29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向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坚持政治统领,凝聚思想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结合,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与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为推进首都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改办公室,专门负责整改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日常协调等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清单,同步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人和部门,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局分管领导切实增强主动抓整改、坚决抓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落细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

  (三)注重过程管理,有序推进整改。结合本次巡视实际,将整改划分四个阶段:整改启动阶段,学习传达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巡视整改有关要求,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联系部门认领问题和责任。采取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的模式,反复三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全面整改阶段,局党组深入研究市委书记专题会重点点出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对照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深入市区两级机关、67个基层单位,全面推进整改事项落实,健全规章制度。督导检查阶段,逐条逐项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形成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全面进行整改情况自查。巩固深化阶段,组织专班人员,紧盯持续推进类问题,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直至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四)立足长远发展,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和首都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既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又深挖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全力提升整改效果。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改尽改;对整改暂不具备条件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坚持举一反三,对个别单位存在但有一定共性的问题,在全局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尽最大可能延伸整改触角;坚持源头治理,对查找出的问题,从治根本、管长远的角度,新制定18项制度规定,弥补制度短板,形成制度闭环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市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的3类81个问题,71个已完成整改,5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需长期推进,完成率为93.83%。未完成整改的主要为需深入研究论证的军休系统党组织机构设置、干部人才队伍长效建设、全市军休保障住房历史遗留问题清查等长期推进类问题,正按整改方案全力推进。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方面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在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上下功夫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精神学习,深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组织2期处级干部专题培训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从伟大抗战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中汲取奋斗力量,树牢党组班子和各级业务骨干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

  2.坚决推进中央、市委市政府政策要求落实。2021年四季度,成立专项督查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形式,深入区局机关、服务中心(站)、国防教育基地、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督查调研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举措落实情况,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加强维护城市总规意识,完成了新版城市总规划定为二级水源地的湿地附近龙庆峡军休所五棵树基地无偿拆除资产移交、房屋腾退等配合工作。

  3.积极发挥纪念设施教育功能。出台《北京市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理维护暂行办法》,新成立北京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设立专项修缮管理保护补助专项资金,制定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方案,动态更新数据,完成平西抗日战争纪念馆、平北抗日战争纪念馆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改陈布展,深化“北京烈士纪念设施电子地图”功能,深入挖掘知名英烈人物的英雄事迹,收集、整理、展播革命英烈故事,《北京日报》专版刊登全市烈士纪念日活动情况,组织开展烈士祭扫纪念活动700多场次,社会各界近万人参加,营造了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4.深挖军休红色资源。建立二等功以上功臣模范军休干部数据台帐,广泛开展“北京军休榜样”等先进典型宣传;拍摄军休干部“口述史”宣传教育片55部;发挥军休所红色基因教育基地作用,推动实施红色教育资源“走出去”工程,成立27个军休干部红色宣讲团,走进军营、学校、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等,开展“红色基因”宣讲56场次,受众1万余人次,军休红色资源优势充分发挥。

  第二,大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加强服务保障管理体系建设。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聚焦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双重责任”,聚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三个体系”建设。建设形成了党领导下的行政机构、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齐头并进的组织管理体系。市区两级行政机构编制人员到位率96.5%以上,服务保障事业单位应转尽转。高标准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累计627家,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由“有”到“优”,由“有形”到“有效”转变。抓住事业单位改革有利契机,新成立综合事务中心,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切割理清部门间职能职责界限。

  2.顺畅工作运行体系。创新建立了重难点问题研究、重大问题会商、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信息互通等制度,落实军地相互支持需求“双清单”机制,稳步建立起系统联动、军地合力、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机制。健全绩效考评办法,推动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列入平安北京建设工作考核,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重要依据。推动发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与运行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指导各级贯彻落实《北京市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运行规范(试行)》《北京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手册(试行)》。

  3.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对标对表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着力推进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接收安置、教育培训、就业扶持、待遇保障、褒扬纪念和服务管理等方面政策制度的制定(修订),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的首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第三,着眼服务国防服务军队,做深做实抚恤优待工作。

  1.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抚优待。市属27个部门与北京卫戊区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从荣誉激励、养老、交通、法律等12方面,出台40条优待举措。健全动态调整抚恤优待标准机制,我市相关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同比增长8-10%;动态调整特定优抚对象护理费标准,同比增长约7%。动态比对采集信息,深入做好人户分离、异地采集等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进一步细化纪念章收领、存放、发放、信息留存等工作流程。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制发优待证工作。

  2.积极拓展现役军人优待优先。进一步落实军人优先各项举措,2021年8月1日按计划正式面向全军部队官兵及本市户籍相关优抚对象制发电子拥军卡,提供免费乘坐市内轨道交通保障。坚持好为立功受奖官兵家庭送喜报制度。定期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联合14家银行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金融拥军优抚品牌,向银行系统推荐随军家属安置就业。

  第四,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1.突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办法,实施每月提醒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局政务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建设管理。注重社会公众、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完善局长信箱、问题解答等4个互动交流功能,面向社会受理咨询、意见建议等,扩大新媒体影响力。坚持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权益维护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急难愁盼,维护合法权益。

  2.稳步推进军休移交任务。精心组织各级军休移交安置部门和部队驻京大单位负责人约160人进行业务培训,印发《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办法》《移交安置工作流程》《服务管理工作须知》《持卡就医工作指南》,简化程序、规范工作、提供指引;采取“现场督导与视频调度”相结合的办法,推动接收安置工作;坚持每周召集全市调度会,坚持深入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难题,顺利完成年度移交任务。

  3.强化委托业务合同管理。成立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委托业务整改工作专班,逐一审查局成立以来的635个合同,对发现问题合同责任人提出批评,取消2个培训类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业务行为的通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2022年财务部门严格委托业务预算审核,局长办公会专题审议把关拟委托服务31个事项,未发现主业外包问题。完善制定机关档案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完成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专业档案入库工作。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第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坚持建章立制从严治党。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实施主体、考核范围、考核内容以及结果运用等12个方面内容和指标,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2.从严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单位),开展检查调研、谈心谈话、座谈交流,指导抓好从严治党工作。2021年12月,局党组成立5个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评。对照考核内容和指标,深入查找并及时解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年度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情况,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规范党委组织建设。组织梳理汇总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系统党员等基本情况,拟制了党委换届工作安排、代表名额分配等方案计划,党委换届筹备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市委相关部门具体批复,按要求组织换届工作。

  第二,加强内控管理。

  1.规范军休保障用房管理。修订了《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研究制定《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成立了军休房屋(土地)数据统计工作专班,开展军休房屋情况核查统计,逐步完善军休房屋(土地)动态数据库,全力推进清查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摸清查实房产底数,严格对照政策规范管理。优化军休服管用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研究审议军休服管用房建设资金调整和分配方案,经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已全部按方案分配支出。

  2.严格采购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开展采购工作,规范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拟制内容表述和采购管理,强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财务监督审核,严格履行采购程序,规范合同签订工作,严把新年度合同审核关。

  3.从严落实财经纪律。强化纪律规矩,注重“过紧日子”。加强监督检查,修订宣传选树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标准开支经费。严格按照《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修订《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收缴违规用车人员交通补贴。

  (三)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肃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遮不掩、直截了当。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加大党组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中央部署重点工作落实。党组专题研究贯彻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改革举措,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梳理现行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大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班子成员坚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走进末端摸清实情,针对性筹划工作、推进落实。

  3.健全决策机制。加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管理,按照局会议制度、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议题会前的调研论证和协调力度,突出部门协同、军地共商、社会参与,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第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定期研究推进落实。加强45岁左右的处级正职、35岁左右的处级副职选拔。严格落实北京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动态调整办法》,每年对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调整更新。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直管军休单位内设机构调整,对直管军休单位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进行了配备。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综合事务中心成立为契机,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2名领导进行了轮岗交流。

  2.强化监督管理。制定《关于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查核处理专项工作方案》,责令3名人员辞去企业兼职,严肃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严格查核干部涉嫌经商办企业行为;组织对局系统干部在企业兼(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未发现新的违规兼(任)职情况。加大对干部兼职政策宣贯力度,逐人签定承诺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兼职情况作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干部调配等工作的前置重点审核内容,对新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及新调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把住违规兼职关口。

  3.规范人事档案管理。督导军休安置事务中心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档案专审人员力量。结合公务员信息采集等工作,采取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加大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监督力度,检查档案管理情况,确保了档案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2021年2次组织开展干部亲属关系统计分析工作,严格执行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第三,落实抓基层党建责任制。

  1.树牢主体意识主动抓建。局党组强化抓基层党建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抓党建责任清单,每年专题分析1次党支部建设情况,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支部传帮带,带队开展党支部“过筛子”督查活动。以《党支部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为重点,专题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脱产培训,提升支部抓党建的能力。制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提醒制度和实施办法, 2021年36个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程序完成了换届和调整、成立。

  2.积极作为严督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指导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高标准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等制度和要求。组织直管单位党费结余情况调查,修订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规范党费开支使用,实现党费结余适度。指导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完成超人数党支部的换届情况摸底,并制定拆分整改方案。督导各级对2018年以来的换届选举和党员发展档案材料进行了自查和整理,并组织抽查检查。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抓好整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下半篇文章”

  (一)狠抓党的政治建设。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政治标准和要求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建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大抓基层全面建设,打造退役军人工作首都品牌,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以政治安全、系统安全为底线,高标准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维护好首都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治力度,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党建先进评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边整改边完善、边实践边总结,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实现各项工作顺畅衔接、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三)创新发展退役军人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把巡视整改与加强退役军人工作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稳慎抓好难点工作、聚力攻坚重点任务、推进经常性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瞄准高质量发展的规划蓝图,积极破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夯实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根基,提高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切实增强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865050;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邮编100029;电子邮箱:tyjrswjxs@tyjrswj.beijing.gov.cn。

  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5/t20220518_77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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