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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周成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2-05-20 07:51:50 作者:admin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周成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成德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招录干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周成德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成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成德简历

  周成德,男,汉族,1962年2月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2.09--1986.12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

  1986.12--1988.11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级)

  1988.11--1991.10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正科级)

  1991.10--1993.06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1993.06--1996.02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审判员

  1996.02--1997.04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审判员(副处级)

  1997.04--1998.04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一庭庭长、审判员

  1998.04--2003.11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3.11--2006.07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6.07--2014.12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

  2014.12--2015.01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2015.01--2017.06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06--2020.10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2020.10--2020.11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2020.11--2021.06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2021.06--2021.07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07 免职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lsc/system/2022/05/19/0301216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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