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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探索建立“四项监督”联动机制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2-06-23 15:48:22 作者:admin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党的十九大以来,石嘴山市惠农区纪委监委聚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做实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方面主动研究、深入探索、广泛实践,逐步建立了一体化监督协同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持续放大监督效能。

  整合职能,构建“大监督”协同机制。研究制定《惠农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纪检监察室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督工作机制,同步开展政治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点事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通过党内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廉政档案、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分析、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推动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党的十九大以来,运用“四项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及“工作落实年”活动等推进情况,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针对区、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70余次,发送各类督查通报、整改通知单、监察建议书110余份。

  调配力量,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坚持攥指成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整合全区监督力量,将3个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分为3个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1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各1个)、2个乡镇纪委和2个街道纪工委组成,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任协作组组长,各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明确区纪委常委会抓总、副书记牵头、协管领导主抓、党风室统筹的工作机制,构建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格局。2019年9月(派驻机构成立)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一卡通”专项监督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工作监督过程中,采取“四不两直接”的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异地交叉检查20余次,压实了乡镇(街道)属地、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同时,针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等问题,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齐村(居)纪检委员和117名村监会成员,选聘79名村(居)监察联络员,加强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履职服务保障水平,督促履行好监督职责,常态化加强对全区79个村(居)“三重一大”事务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分散、不足等现实问题,实现了监督下沉、上下贯通。

  运用成果,确保“精准化”整治问题。在政治监督方面,注重发挥巡察机构政治站位高、信息掌握全、震慑作用大的特点,对在巡察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通报反馈,有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依据反馈相关问题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研判监督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实施更为精准有效的监督措施,并将研判报告抄送巡察办;巡察机构在每轮巡察前,根据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反馈情况,研究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在审查调查方面,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室熟悉纪法、经验丰富、措施完善、协调有力的优势,对派驻机构办理的业务性较强的案件,需听取意见建议的,纪检监察室认真予以解答、协助处置办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4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7人。在以案促改方面,借助派驻机构了解发案单位政治生态及权力运行特点、掌握相关人员具体情况的优势,案件承办室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相关报告和剖析材料向派驻机构提供,由派驻机构指导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之效。(惠农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6/t20220621_563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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