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天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发展,日前,《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正式印发。《规划》以健全党建引领制度体系为关键,以增进人民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加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机制,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还明确了若干项重点任务,包括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骨干队伍建设等。
坚持党建引领
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应下尽下。依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物业行业协会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进一步落实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双过半”要求,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或者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涉及社区物业服务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骨干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依法依规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按照“4+N”配备标准继续做好社区工作者招录和岗位配置工作,推动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继续面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做好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人员按照有关程序选聘为街镇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务骨干队伍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等教育培训,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在职考取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专业任职资格以及参加学历教育。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增强社区服务人才供给。
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功能布局
巩固发展“十三五”成果,确保既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标;把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城市更新中的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农村社区和城市老旧社区服务设施短板;统筹利用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建设,打造亲情化、人性化服务环境。精简整合城乡社区办公空间,实现居民活动区域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的60%以上。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完善居民群众协商管理、轮值轮管、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有效做法。探索通过“以空间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兴办社区服务项目。农村社区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
健全即时响应机制
对群众关切的项目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场所开放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实现接诉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