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能动检察作用,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理念,以“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服务护林“固碳”、营林“增碳”、造林“扩碳”。
打击犯罪 护林“固碳”
2017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涉林类案件954件1281人,提起公诉893件1216人,办理涉林典型案例11件,有力打击了涉林刑事犯罪,展现护林固碳的检察作为。
补植复绿 营林“增碳”
截至2022年5月,共办理“补植复绿”类案件809件,被告人缴纳补植复绿赔偿款共计4476,948.73元。
形成补植复绿工作机制7项,在苇河、八面通、东方红等辖区建立司法生态修复林基地9个,补种苗木331,710株,恢复林地面积4308.43亩。
其中16名被告人自愿通过劳动的方式补种苗木6535株,恢复林地920.73亩,有力推进了营林增碳的进程。
精准服务 造林“扩碳”
林区检察机关与龙江森工集团及辖区各林业局有限公司建立了“森工企业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区域性专项监督活动,
2022年1-5月,共发现“森林资源保护”区域性专项监督活动案件线索5件,立案办理5件,促进“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