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凉山,山川壮美、风情万种。
这里,泸沽湖、邛海等高山湖泊犹如明珠散落其间,金沙江、雅砻江宛若巨龙盘桓在丛山峻岭,葱茏茂密的森林好比绿野仙踪般如梦如幻……
美丽风景的背后,是有人为我们辛勤付出、默默守护。
自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凉山州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0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52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94件,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72.75万元。
凉山森林风光。
治理污水排放还“高原明珠”夺目风采
“阿妹,玛达米,玛达米……”
当深情高昂的情歌在湖面回荡,趁着天边初现的霞光,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划着猪槽船,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泸沽湖位于川滇交界处,是四川的第一大天然淡水湖,水质清澈、烟波浩淼,美不胜收,当地摩梭人称它“谢纳咪”,意为大海、母湖。
随着泸沽湖旅游的深入开发,泸沽湖周边的餐饮、客栈等旅游业态也逐渐多了起来。为推动泸沽湖跨区域保护,2019年8月,川滇两省三级检察机关、河长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巡湖。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先琼在联合巡湖的过程中发现,盐源县泸沽湖镇阿六贡巴经堂至走婚桥沟渠中散发恶臭的黑色污水直排入泸沽湖,在现场将案件线索交由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经调查,因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盐源县泸沽湖镇多舍村居民、周边餐饮店、酒店将产生的污水直排入附近沟渠后,流入泸沽湖大草海,致使泸沽湖受到污染。
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召集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了多次座谈交流,阐明了检察长+河长制的河湖保护机制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意见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
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当地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泸沽湖污水排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泸沽湖阿六贡巴经堂至“走婚桥”段污水直排泸沽湖的问题。加快建设盐源县泸沽湖镇多舍村13组、14组及周边污水管网,使污水管网在泸沽湖周边达到全覆盖,并实现雨污分流,消除对泸沽湖的水污染危险,保护好泸沽湖的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检察院多次走访行政机关、现场查看,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行政机关投入500万元对多舍村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建设,将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
与此同时,盐源县筹措1.2亿资金对泸沽湖四川境内的污水管网全部进行了建设,于2021年9月全部建成,将泸沽湖周边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有力地保护了泸沽湖生态环境。
泸沽湖草海景区。
开展专项监督守护“绿色家园”鸟语花香
凉山州地处长江上游,是四川省三大重点林区之一,也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对于保护凉山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2021年,立足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部署开展全州林牧区输配电设备火灾隐患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州17个县(市)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进行排查。
普格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10余名干警为成员的巡查小队,分组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酷暑高温下,一名名身着蓝色制服的检察官,穿梭在森林里、草丛间。他们以林牧区输变电线路火灾安全隐患为重点,总巡查里程达600余公里,巡查杆塔200余座,足迹遍布全县13个乡镇。
对巡查发现的20余处火灾安全隐患,普格县人民检察院逐一梳理,召集行政机关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现场送达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协同整改。
会理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实地勘查与运用无人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高压线下防火通道及通道内易燃物清理情况录像、拍照。
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该县多个林区,实地调查了解,发现存在输配电设施周围树木清理不到位,砍伐后的树木未及时清理出林区等火灾隐患,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和相关乡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
专项监督活动中,凉山州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3件,督促行政机关消除林区火灾隐患170余处,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打击非法狩猎保护“人类的朋友”不受伤害
今年的春天来得早,普格县花山镇四周的山上已显现出片片嫩绿。
4月的一天,伙补某某夫妇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背上干粮,上山开始了巡山护林工作。这项工作他们已经干了一年多了。
伙补某某夫妇很喜欢现在的工作,他们说:“我们没有文化,以前为了赚钱捕猎野生动物。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检察官的教育下,我们懂得了许多疾病的暴发都和捕猎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只有保护好它们,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好。”
伙补某某夫妇曾是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祖孙三代15人在一起共同生活。2020年9月,伙补某某夫妇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普格县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国家动物资源损失费100800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被执行人伙补某某夫妇缴纳了48800元国家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后,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剩余的52000元赔偿金。
为确保生效判决执行到位,且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防止因案返贫,办案检察官多次主动走访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组织召开联席会,就伙补某某夫妇“以劳代偿”相关事宜进行多方沟通协调。
2021年3月24日,普格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单位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让伙补某某夫妇义务担任所在村的生态护林员,以履行巡山护林、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宣传等公益性工作的方式,代偿折抵剩余的赔偿费用。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魏波说:“我们检察机关不仅仅就案办案,更要延伸检察职能,通过办一件案教育一片。伙补某某夫妇‘以劳代偿’,不仅教育和惩罚了违法分子,最终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生态兴则文明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然而,公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方协作,形成保护合力,才能推动标本兼治实现共赢。
2022年4月14日,凉山州检察机关“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启动暨志愿者聘任仪式举行,来自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律所等不同行业领域的20名民主党派人士受聘为公益诉讼志愿者。
他们有的是法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也有的是政协委员,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作为公益诉讼志愿者,他们将积极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意见、协助开展案件社会调查等,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协助和支持,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贡献。
有了大家的共同参与,凉山的山将更绿、水将更清、天将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