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并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是国家级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也是连接云贵川三省的一条经济动脉和人文纽带。
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办理赤水河流域非法捕捞案件过程中,秉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为强化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实效,联合设立增殖放流点,督促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一、川黔跨界协作,搭建赤水河保护桥梁
2020年4月23日,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与贵州省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协作机制》,为实现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司法均衡、护航长江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开局。2022年4月7日,两地检察机关再次携手,就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问题开展共商共建活动,联合设立增殖放流点,在赤水河畔增殖放流各类珍稀鱼种共计11万余尾,进一步加强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促进赤水河水域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泸州南翼合作,凝聚赤水河保护合力
泸州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古蔺、叙永两地检察院作为泸州市 “南翼”的重要司法力量,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主动谋划、积极作为,2022年3月17日,古蔺、叙永两地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泸州市南翼区域检察工作全方位协作的意见》,合力打造泸州南翼“赤水丹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联合设立“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古叙片增殖放流点”,揭牌当日,在两地检察官和当地群众的监督下,违法行为人在增殖放流点投放 15000余尾鱼苗到赤水河支流大同河中,有效恢复赤水河流域受损生态,同时也向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告知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爱护野生动植物,自觉保护环境,共同维护赤水河流域生态。
三、做深检察保护,延续赤水河流域生命力
2020年以来,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在赤水河流域设立增殖放流点2个,共增殖放流20余次,投放价值 20万元的岩原鲤、胭脂鱼等适合赤水河流域特殊水质生长鱼类20 万余尾。在重视修复受损生态的同时,注重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共办理涉赤水河流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30件,针对赤水河流域禁渔管理问题,共向13个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7 件,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实现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