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31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司法厅:
易洁委员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提案》(第20220313号),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你厅主办,我院和自治区高级法院等单位会办。在办理过程中,我院积极征求易洁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案办理针对性和实效。现将我院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贯彻“两法”,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机制。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28.54万元,开展心理疏导538人,协助开展生活安置771人,提供临时照料109人,指定监护人15人,帮助重返学校640人,协调转学85人,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362人,协调减免诉讼费用44人,协调提供技能培训39人,协助就业41人,帮助纳入社会救助411人。推动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专门办案区48个,开展询问432人次,并推进机制建设,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2022年5月,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共青团区委、自治区妇联、残联、关工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健委、乡村振兴局等11家单位出台《关于推进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以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通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救助、社会救助、复学转学、监护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综合帮扶等多元救助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责任,促进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融相通,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
二、立足本职,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是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和特别保护制度。2021年以来,开展社会调查27811人次,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13424人次,为5217名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开展亲情会见6486次,心理疏导、心理评测8845次,亲职教育11098次,帮助教育18731次。二是健全低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全区检察机关推动建成专门学校11所、未成年人观护基地24个,不断加强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管束教育。2021年以来,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1436份,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防线。
三、加强联动,推动各部门衔接配合落实落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机制。全区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通过加强与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不断凝聚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考察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的合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制度机制,促推落实落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机制建设。2021年10月,南宁、柳州、钦州三地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依法能动履职,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持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为抓手,健全完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我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全覆盖,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相融相通,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