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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关注丨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4-09 23:35:29 作者:admin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3月27日至29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调研保山市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

  

  调研组采取实地调研、现场考察、座谈了解、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了解2022年度保山市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调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判处缓刑或刑满释放人员对落实制度的意见,深入保山市检察院和龙陵、腾冲等地,现场考察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情况。

  

  在保山市检察院,调研组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和监察委、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保山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适用的质效稳步提升,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公平正义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保山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22件3720人,审结3465人。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318件3182人,适用率91.83%。

  

  调研组对保山市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肯定。同时要求公、检、法、司、律等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凝聚办案共识、统一司法尺度、开展量刑建议说理,共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向纵深发展。

  

  要坚持证据标准和案件质量。在保持较高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的同时,坚持事实认定和证据标准不降格、案件质量不打折,更好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

  

  要注重协调配合。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律所等的沟通联系,听取工作意见,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具体标准,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的能力,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

  

  要强化监督保障。公安机关要发挥侦查环节作用,在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做好认罪认罚记录等方面多做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真诚悔罪。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发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作用,通过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等措施,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发挥出制度应有的价值和功能。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s/202304/t20230407_40833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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