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回检察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省刑事执行检察和公安监管执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10月19日起,省检察院组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动巡回第一检察组”直接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机动巡回检察。巡回检察组组长由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陈师忠担任,成员由省检察院和漳州、三明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骨干组成。
10月19日下午,机动巡回检察组先后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看守所、平潭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林由强主持并宣读本次机动巡回检察工作方案。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副总队长郑秋松、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黄廷彩分别参加会议。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部务会成员、二级调研员丁林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委委员陈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提名副检察长人选潘森林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看守所所长高瞻分别在动员部署会上作表态发言。
陈师忠组长对本次机动巡回检察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深刻理解巡回检察重大意义。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深化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治本安全观,加强新形势下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刑事执行活动、强化人权保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要从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筑牢安全的高度,严肃对待巡回检察工作。
二是凝聚法治合力,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既是国家法律的实践者,也是国家安全的护卫者,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领域安全稳定是共同的政治责任和神圣使命。巡回检察组要加强与公安监管部门、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要在既有检察监督基础上,发挥好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共同提升监管矫治效果,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聚焦关键重点,扎实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巡回检察组要积极适应巡回检察工作重心的变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发现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强化办案规范,注重对外监督与自我监督并重,不断拓展巡回检察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
四是严明纪律规矩,全面保障巡回检察高效进行。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从检等有关规定,严守办案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检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