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持续保持严的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7件1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为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石嘴山市纪委监委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上级转办、司法机关移送、审计移交、巡察发现等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进出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台账,分类编号、逐件登记,对梳理出的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集体“把脉”后,按职能职责分办分送到委机关相关室组或县区纪委监委办理,并对问题线索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办理一个、销号一个,使每一件问题线索得到精准有效处置。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石嘴山市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不断完善办案制度和配套措施,从证据收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方向、安全措施等角度进行严格规范,健全完善办案安全制度,强化办案安全措施,把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督促每名办案人员时刻紧绷办案安全弦。严格规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办案程序,完善问题线索分办、处置、初核、立案、审理、移送等环节的报批程序,推动形成委机关各室组、县区纪委监委分工配合、有序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把案件审理关,从事实证据、工作程序、定性量纪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复核,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石嘴山市纪委监委)